復華投信獲准募集「復華神盾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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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03 08:52:00)

精實新聞 2004-03-03 08:46:06 記者 柯安聰 報導

證期會2日核准復華投信申請募集「復華神盾基金」,該基金為國內開放式平衡型基金,總金額150億元,保管銀行為華南銀行,該基金應於核准後3個月內開始募集,30天內募集最低成立金額30億元。 

證期會表示,「復華神盾基金」投資中華民國境內的上市或上櫃股票、承銷股票、台灣存託憑證、上市受益憑證(含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政府公債、公司債(含無擔保公司債、上市或上櫃次順位公司債、可轉換公司債(含承銷中可轉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上市或上櫃債券換股權利證書、金融債券(含上市或上櫃次順位金融債券)、其他經財政部核准於國內募集發行的國際金融組織債券、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經證期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公開招募的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及依不動產證券化條例經財政部核准募集的封閉型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或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 

「復華神盾基金」自成立日起3個月後,投資於中華民國境內的上市或上櫃股票、承銷股票、上市或上櫃債券換股權利證書及指數股票型基金之總額,每季平均不得超過該基金淨資產價值的70%,且不得低於該基金淨資產價值的10%。

基金績效計算皆有考慮配息,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境內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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